未知宿命:我的金手指以天道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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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飘荡

    李知命从那间养母的出租屋飘了出来,看了看四周,哦是养母所在的这座小县城,也就是自己小时候读高中的地方。

    没有任何留恋,向着昆仑山附近的k城飘去,似乎是打算将少时的记忆埋进土里,不再回忆;童年的种种,这份记忆也不需要再记起。

    不过,现在重要的是研究一下自己现在的状态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为什么会飘起来呢?这难道是传说中的灵魂形态吗?

    这样似乎也不错,不过就是,嗯碰不到任何东西。

    李知命此时刚好飘到一家火锅店前,将手附在钢化玻璃门上,却轻而易举的穿透了过去。

    真是有点神奇,是种不错的体验。

    抬头看向夜空,发现从四周到极远处似乎都有莫名的光束直冲夜空,而且光束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了,这些光束都是如炼狱般的血红色,莫名让人觉得恐怖。

    李知命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却又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能将疑惑埋藏于心底。

    这时就从自己面前竟然也有道极其微小的血红光束闪过,定睛望去,是这家火锅店的服务员面带微笑的拍死了一只黑色的吸血蚊子。

    然后那只蚊子的尸体里便闪过一道红光,那好像是一只带红色微光的蚊子?

    它好像是被吸上去的,而且被吸的速度极快,李知命似乎都从那只蚊子身上感到了满满的疑惑。

    不知它是疑惑这么快就被拍死了,还是疑惑,为什么死后还会有意识,亦或是死后还要经历被光速溜?

    李知命觉得现在脑子里有好多的疑问,不过有一个疑问却在刚疑惑时脑子里就自动出现了答案。

    那就是,他现在的状态是灵体的意识体,准确的说是一小部分意识带着一小部分灵体离家出走了。

    而且他需要在半个月之内返回昆仑山,并在悬崖底下找到自己的尸体,因为灵体肯定在尸体的旁边,到时候再融合进灵体就行了。

    嗯,不过如果自己现在的状态是灵体的话,那刚刚那只死掉的蚊子,之后冒出的冒红光的蚊子,是不是也是它的灵体?

    看样子应该是的,就是它的灵体和自己的灵体不太一样。

    自己的灵体没有冒什么乱七八糟的光,就是普通的白光,而且还很微弱。

    若是李知命用显微镜观察自己周身的话,还会看到一缕极其微弱的金色亮光。

    不过,这缕金光十分会隐藏自己,完美的利用周边环境将自己淡化,和白光交融。

    李知命正大光明的走进火锅店,来到刚刚一巴掌拍死蚊子的那名微笑型服务员面前,和他对视了三分钟,哦没有任何问题。

    “你好,我想在你们店吃霸王餐,行不行?可以的话,麻烦帮忙打下包,谢谢。”李知命的声音在火锅店响起。

    但没有任何人听到这令人想要揍他一顿的话。

    李知命打算拍拍这名服务员的肩膀,嗯,手又穿过去了。

    害,算了,不过还是感谢这位大兄弟帮忙测试了一下灵体的这些特殊能力,李知命如是想到。

    虽然他没有同意,但也没有拒绝的能力。

    李知命一边思考着灵体还有哪些能力,一边往外边飘。

    现在这座城市没有留下的必要了,他可以先赶去k城,去那逛逛,再直接进昆仑山找自己的尸体和灵体。

    试试速度怎么样,毕竟无意识的飘都能从昆仑山飘到这里来,要是有意识的飘,怕是会更快。

    嗯,试试就试试。

    按照潜意识的感觉,缓缓闭上眼睛,回忆自己所去过的那些地方,最终将终点定在k城。

    然后灵体便开始自动飘起向着记忆中k城的方向快速移动,这里比自己原来所居住的城市还要远一些,大概有个200公里的距离。

    但是预估到达那里不会超过两个时辰,这要是以前走路去怕是得累死,当然,以前也不会走路去,自己又不傻,有高铁坐不方便多了吗?

    一路飘荡在半空中,真有一种在御空飞行的感觉,而且还不用自己花力气,真是方便呀。

    一时心中幻想着玄幻小说中的那些修仙练武,不由感到热血沸腾,毕竟哪个鲜衣怒马少年郎没有一个仙侠梦呢?都渴望驰骋江湖,闯荡一番属于自己的英雄少年说。

    尽管可能会遇到种种挫折阻难,关关邪魔诱惑,令我们丧失一部分信心,或蒙蔽了初心,但少年啊,不灭的永远是那一腔热血与毅力。

    男人至死是少年,或许说的就是这吧。

    心底永远有一颗种子,只待时机,便会破土而出。

    黄永玉,那个至死都是少年的怪才,从年少的江湖飘荡,到一路结识众多青年才俊,最后各自成就事业的巅峰,而他以雕刻,绘画闻名,是邮票之父,是到死也要重回自然怀抱的少年。

    我欲穿花寻路,误入白云深处,浩气展虹霓。

    而与此同时,四周那闪烁着血红的光束仍在不停的被吸入黑夜,莫名的感觉,那如同深渊般的夜空是如此的迷人又危险。

    像无穷的黑洞一般,充满了神秘和未知。

    ······

    路亦瑶走在k城的大街上,额头上似乎还有汗渍,略显疲惫的神色几乎占满了整张脸。

    胡乱的揉了一把脸。

    “唉,他也不知道究竟跑哪去了,找了这么久,要是他真的跑去了昆仑山······”

    路亦瑶喃喃道。

    昨天晚上她匆匆找了个酒店休息,今天睡到了早上十点才起来。

    简单洗漱一下,化个妆,吃个饭啥的就下午五点了,再准备一番,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出去找李知命。

    2049年,4月11日,晚上9点20分。

    她已经找了李知命快三个小时了,也不知道他究竟进没进昆仑山里面,要是就在外围倒还好,应该能自己走出来,要是进了深山区域,怕是···她自己都不敢想那个结果。

    昆仑山的名头k城的人基本都知道,来k城的也都会了解一些,这万山之祖可不是说着玩的,外围都还有信号,一旦进入内围地区,那磁场紊乱就不用说了,什么信号都没有,妥妥的死亡之地。

    她也只能在昆仑山外附近的村子里问问,李知命有没有到过他们那里,可是似乎并没有,然后在外围也找了一遍,好像也没有,她也就只能放弃了。

    希望他没有进去吧,希望他只是在外围转了一圈就离开了。

    “呜呜···”路亦瑶有些哽咽。

    她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了,这才刚认识的朋友,未来的交往对象,未来男朋友,未来的未来老公,嗯,可能不是在昆仑山失踪死了,就是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

    离开这里还好,到时候去寺庙上上香,拜拜佛,说不定,这缘分就来了,还有机会再续前缘,发展到最终目标。

    但是要是真死在昆仑山,那就天人永隔了,命苦哟。

    说不定下辈子都不能成对,毕竟李知命如果死了,说不定现在已经在等着喝孟婆汤,就直接投胎了。

    如果没意外的话,她至少也要活到个八九十岁才能去世,然后到阎王殿,再排队喝孟婆汤,等她投完胎出生,李知命就老了。

    说不定都结婚生子了,到时候自己都还只是婴儿,等等,那要是她到时候投胎成了李知命的孩子,那不是有情人终成父女吗!!!

    啊啊啊,那可不行呀!

    路亦瑶又在一阵头脑风暴后抓狂了。

    现在是真的难受想哭,她觉得自己一定是泡在洋葱水里吧,不然咋那么难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