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风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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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清晨警情

    头天下了一上午雪,下午雪一停,市政府办公厅就下发清雪令,南都市各部门单位和街道居委会组织了万人清雪大会战。柳小影非要我陪她去采访万人上街清雪的新闻。尽管写新闻不是我们副刊部的份内的事,但柳小影粘上我了,我不好意思回绝,只好陪着柳小影,踏着吱吱呀呀的厚厚的积雪,去采访清雪的各层次的人员。等我帮着柳小影把稿子写完、社会新闻部主任看过,主管新闻的副总编审定,画版、排定后,已近傍晚。柳小影还算讲究,还我人情,晚上,拉了几个朋友,陪我喝酒。喝完酒,和柳小影告别后,我自己往回赶,天空又开始飘雪。据天气预报,18日晚到19日凌晨的这场雪是大到暴雪呢。到了报社的办公室,也是我这个单身汉的宿舍,不胜酒量的我,连脚丫子都没洗,脱掉外衣,昏昏沉沉睡过去。睡的可真死啊,早晨一起床,打开窗户向外看去,又一片白茫茫的大雪,很显然,在我昏睡的这个夜晚,又是场大雪覆盖了这座城市。我刚洗漱完毕,泡上方便面。我的头儿,多天不见的汪大锦,气喘吁吁的进来了。他的头发稍、眼睫毛,都挂着雪花的结晶。皮鞋的鞋头儿、鞋帮则是沾满了雪。“哟,头儿,今天咋这么早?”我看了看表,不到六点咧。以往,我们八点半上班,头儿汪大锦每天基本都是踩着钟点儿进屋。不知为什么,汪大锦今天这么早赶到单位,而且,看上去,神色慌张。“呵呵,呵呵”汪大锦含糊其辞的,算是打了招呼。汪大锦一声不吭,坐在自己左前,眼睛呆愣愣的望着窗外。我边吃方便面,边与汪大锦搭讪:“头儿,这些天你不在,我算是走运,上期,有政法委黎书记的散文,一个人的就填满了整个版呢。”说着,我把上期的副刊专版递给呆愣愣的汪大锦。汪大锦似乎缓过来神儿,说:“哦,哦。”我吞了口方便面,开玩笑的说:“头儿,这些天是不是和嫂子闹别扭了?出走了?可好几天没见到你了。”汪大锦似乎惊了一下,然后很镇定的说:“扯淡!我回东北老家了。一个发小家里出了点儿事,回去帮个忙,料理料理。”“跟你开玩笑呢,头儿,也跟你回去了?”“没有,她出差,没时间。”“我说呢,往你家打好几次电话,就是没人接。”“你什么意思?往我家打电话了?”“没什么意思啊,上期编好稿件后,你不在,没人签字把关啊。”“哦,哦。”我感到我的头儿汪大锦情绪有些不对头,于是,不再言语。上期的稿子都已经编过,手头没活儿,昨夜酒喝的,到现在一直晕乎乎的。于是,我打算出去走走,欣赏一下外面的雪景,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其实,是想到绿岛南路,心里还是一直放不下那个梅干菜扣肉招牌店。我向汪大锦打招呼:“头儿,手头没啥活,想出去走走,看看雪景咧。”汪大锦似乎在沉思中,听我的话后,稍迟疑了一下说:“好,好,没事就出去走一走吧。”其实,昨天早上天空就阴沉沉的,比往日有些黑朦朦,天气预报也预报有雪。果真,昨天一天,漫天细细的白雪,轻轻的飞舞着,从覆盖着灰色的天空撒下来。记得昨天傍晚,我和朋友去饭店吃饭的路上,雪明显加大。路上,朋友还兴高采烈的说,大雪天,正是喝酒天,咱们今天一定一醉方休。当我们昨天晚上吃完饭,出门时,雪花已变成鹅毛般的,飞飞扬扬,洒洒落落,自由自在,粉雕玉琢,悄然无声的飘落在人间。但是,喝得昏头昏脑的我,已经没有心思欣赏雪景,坐上公交,匆匆的逃回了。眼下,经过一宿的飘落,雪盖满了屋顶,地面逐渐开始积聚了雪,路边的小树粗壮些的枝桠上明显有白色的雪停留在上面,马路上行走的人们头上身上都是雪。现在,终于可以静心欣赏雪后的南都了。一路望去,灰暗而拥挤的城市被层层叠叠的洁白所包裹,白得透彻,白得清亮,连被清洗过的空气都凉沁沁带着一股清香。车行道上的雪已经被来往的车辆碾压的脏兮兮的。人行道上的雪,环保工人似乎还没来得及清扫,早上的行人也不算多,只是踩出几行歪歪扭扭的清晰的脚印。

    我走在雪中,听着脚步踩在雪上发出的吱吱声,很是惬意。然而,我发现,这个大雪的清晨,怎么大街小巷,都是警察呢?不远处,还有一辆警车闪着警灯停在哪儿,几个警察在哪儿似乎在商量什么。忽然,又有几辆警车鸣着警笛呼啸而过。肯定是出事了,我下意识的想。刚穿过一个十字路口,准备转向绿道南路,我被一个警察迎头拦住。“干嘛的?去哪儿?”我不禁一愣,平常上街,也没遇到这么没礼貌的盘查啊,今儿个,警察是咋的了?“没事,逛街,看雪景。”我说。“请出示你的身份证!”警察声音很严厉,仿佛我做了贼。我在裤子的两个插兜摸了摸,真还忘带了,我一时窘住。“你们搞什么搞?我是《南都晚报》记者、编辑。逛街还犯着啥规矩?”“有能证明你的身份的记者证吗?”“这个,这个......”我只是出来散步,又不是采访,还真的没带记者证。看我正在踌躇,警察喝道“你是记者、编辑?我他妈的还是社长呢,跟我走一趟。”我被这混蛋激怒了,我大声嚷道:“你们这是犯什么混?一大早好好的走路,我招你惹你了?为什么我要跟你们走一趟?”警察不容分说,准备给我来个擒拿。我也列好了姿势,对峙着。这时,对面,不远处另一个警察快步走过来。他走近我,审视片刻,忽然咚的一拳打在我胸脯上,叫到:“呵呵,于华,是你小子?咋在这儿碰上了?”他这么一嚷,我也仔细打量起过来的这个警察,呵呵,我也认出了他,原来是我高中的同学,周希平。“我记得,你是在BJ上大学的呀,咋回南都了?”周希平问。我调侃的答到:“毕业后,在BJ混不下去呗。”周希平问:“回来咋不联系?在哪儿供职?”我说:“在《南都晚报》当个小编辑记者,刚才,你的这个同事还不信呢。”我转身对那个盘查我的警察揶揄道。“误会、误会。”那个盘问我是警察听我和我的同学他的同事的对话,认证了我说出来的真实身份,所以,看上去也挺难为情。我问周希平:“老同学,你果真当上了警察,上的那所大学?现在具体在哪儿供职?”周希平说:“我上的是省警校,分没你高,大专,录取的晚。我现在,在古塔区分局呢。”我说:“当初,咱俩可是都想上大陆警官大学了,可惜,我视力不合格。”我接着骂道:“对了,狗东西,你们这一大早,像扒房子抓耗子一样,闹腾什么呢?”周希平说:“出大事了,这不么,全城警察倾巢出动。华眷路大阴巷哪儿,一个老太太,在垃圾箱里,发现一包人肉。”“咋会知道是人肉?”我不十分相信。“那个老太太把在垃圾箱翻到一个鼓鼓的黑色塑料袋,打开一开,是肉,就以为哪个富人家丢的,干脆把那包肉拿回家了,准备洗衣洗,煮了吃。结果,清洗时,发现里面有三根手指头。”周希平脸色凝重的说。“啊!”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我试图还想问个详细,不远的警车处,有人在招呼周希平。周希平扔下呆愣愣的我,丢下一句:“老同学,那边儿有任务了,实在太忙了,有空儿,我找你,咱们叙叙旧。”然后,周希平快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