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风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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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哑巴嫌疑

    南都大学放寒假了。学校中文系一些教室为了捞外快,利用假期学生少有空余教室的机会,办起了作家培训班。我心里明白,这类所谓的业余作家培训班,多半是拿着写作概论之类的教科书照本宣科,然后再把学院的习作稍作修改,在文学刊物编辑那里通通路子,发个豆腐块,然后收了学院的学费,便一了了之。但是,我决计参加这个业余作家培训班。我之所以不惜花费自己可怜巴巴的几大毛工资去参加什么狗屁业余培训班,其实是另有所图的,我是想借机进入南都大学,去了解和掌握刀小红在南都读书时的生活轨迹,试图破解她的被害原因以及推理出凶手。培训班是晚上十九点开始到二十一点结束,两节课,每节四十五分钟,中间休息三十分钟。教室在中文系的五楼,共招不到一百人,俩个班级,可走读,也可住宿。为了更多了解情况,我选择了住宿。反正,在报社,我也要住办公室,还不如交点儿学费,住一住大学宿舍。这样,我免得从报社到南都大学的来回折腾,但是,必须要每天起早赶回报社去上班,晚上再来听课,留宿,其实,还是来回折腾。上第一节课前,是一个仪式,请本市有成就的作家,讲一讲创作体会。打开课程表,一看,讲创作体会的竟然是所谓的作家汪大锦!我差一点儿没呕出来。但是,为了我“侦查”的目的,我还是佯装正襟危坐的期待作家汪大锦了来讲创作经验。授课时间到,汪大锦西装革履,夹着文件夹走进教室。此际的汪大锦,全然不像一个文化人,倒十分像一个踌躇满志的官员。走进教室踌躇满志的汪大锦,站在讲台上,用眼光朝下面的学员们扫了扫,确乎发现了台下的我,脸上掠过轻微的惊异。然后,他立即镇定下来,用微笑向我示意。汪大锦的所谓创作经验,我并没有用心听,我只是刻意的观察他的表情我知道,他刚刚几个月前,在南都大学新生入学时,给这所学校的文学发烧友也谈过所谓的创作经验,但是,在这里,他一字不提他曾经有过这个阶段,或者当时他是怎么讲的,似乎可以回避有关与南都大学有过过从甚密的联系。课后,汪大锦声称有个紧急会议,便急匆匆的夹着公文包,走去。培训班安排的互动交流,也没有做。其实,汪大锦是一个很愿意显摆自己的人,特别是在文学上,好为人师,我感到,他似乎不想再南都大学停留更多的时间。和正规大学课程设置不同,我们这个业余班,两节课之间休息时间蛮长,半个小时。课间休息,我去卫生间,忽然遇到了邵一苇,原来他也参加了这届业余作家培训班。只不过,他不和我在一个班,而是在另一个班上。我们简单相互打个招呼后,便哗哗哗哗的酣畅淋漓的排空腹中的废液,净手后,我们不约而同的并肩走向附近的体育场广场,边走,邵一苇边郑重其事的问我:“喻老师,你的文学水平,还至于来参加这类的培训?”我笑吟吟的说:“一苇兄,别叫我什么老师,我们之间就是兄弟,以后叫我喻老弟就是了。一苇兄,按你的水平,你不也是没必要参加了这类培训班吗?”邵一苇说:“喻老师,我可比你差远了。按说,厂子卖了,工作被炒了,像我这样穷书生,家里快揭不开锅了,首先谋生才对,可是,一提到文学,我就想砸锅卖铁,也要参与。听说,这个培训班,结业后,能给学员在市级正规出版刊物上起码发五千到一万字的东西,我正好有篇八千字的小说,想花些学费,让他们帮发表发表,说实在的,不好意思,我至今还没在正规的文学期刊上发过几千字的东西呢。听了邵一苇的话,我有些黯然。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我的骨子里,到底是想当警察的血多,还是想做文学的血多,还是首先生存的血多。反正,觉得我们这类人,就俩字,穷酸!走进体育场广场,邵一苇的话题自然转向了仍然热度不减的南都大学碎尸案。他说:“听说,那个被碎尸的女生,在这体育场附近被扔掉好几包碎肉,有一包就在附近的一个树洞里,凶手太嚣张了!我知道这些,一走进体育场广场,我的心其实早就遽然一下疼起来。我默默无语。邵一苇继续说:“而且,我写的这篇东西就是以南都大学女生碎尸案为素材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我来这里参加培训班,也是在体验生活,观察环境,接触南都大学的师生,好完善我的作品,使之更加接近真实。”“哦,你倒是挺有为文的敏锐性。是不是想出本畅销书,老点儿外快?”我有点儿对这个我一直颇为敬重的文化人有些轻视了。邵一苇并没有看出我的表情和语气的变化,仍然沉静在自己的世界里:“我总觉得,这个案子和我们厂子里的那个章洋,对了,就是调到你们编辑部,在你手下的那个浪荡公子有关!我小说里的主人公,不,直白的讲,凶手,就是以章洋为原型的。”“哦?可别疑邻窃斧呀。”我觉得邵一苇对那个章洋有很深的成见,尽管章洋这小子确实浪荡,花花公子一个,而且,很是看不起邵一苇,但是,把一个杀人碎尸的帽子扣在他头上,还是不免有些故意栽赃的以写文章报私仇的嫌疑。邵一苇说:“喻老师,我把我写的小说,不,不如说是纪实的梗概,简要的说给你,你就相信我了这些都是真实发生过的。”我说:“愿闻其详如。”邵一苇笑了,说:“那就冒昧的耽误你老兄一点儿宝贵时间了。”我说:“老兄,咱们哥们儿之间还客气什么。”邵一苇马上陷入了沉思,或者就是在冥想之中。邵一苇喃喃的说:“我这个小说的名字就叫《萍聚》,我觉得这个名字最贴切了。因为,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和男主人公,干脆就直接说是刀小红和章洋吧,他们的第一次相识就是萍水相逢。他们是在一家神马歌厅。那天,刀小红独自一个人到神马歌厅唱歌,这是可能的,刀小红性格比较孤僻,喜欢听歌唱歌。而这天,章洋也陪着我们原来那个企业的领导还有与企业有业务的客户酒足饭饱后,也去神马歌厅消遣。当然,按刀小红的消费档次,肯定在大厅,而章洋他们呢,肯定在雅间。他们结识应该完全是一种机缘巧合。当时,章洋为了显摆他们的气派,要神马歌厅老板清场,但是,刀小红已经缴纳了十块钱的门票钱,还没等听歌唱歌,这个执拗的女孩自然不肯,便要求老板退款,但是,老板说卖出的门票一律不退。这个时候,章洋表现出了他惯有的慷慨,便顺手给了刀小红50元大钞,算是顶替神马歌厅老板的退款,慷慨的说不用找了。刀小红是个不占人便宜,又深较真的女孩,就执意要找回多余的钱,但所带的钱又不够找零,于是,章洋便把他的电话号码给了刀小红,让他事后再联系。此后,刀小红果真联系章洋,本意是还款。但是,按章洋的本性,俩人约定见面后,章洋不但没有要刀小红的找零的钱,还开着车,带着她餐馆、神马歌厅、公园等地玩了一小天。”我暗自想,邵一苇这个小说一开头,就落了俗套。邵一苇看了一下手表,说:“离上课时间不多了,我简短截说,从此,刀小红从此对章洋有了好感。这之后,不过就是章洋哄骗刀小红上床,再之后就是情感纠纷,章洋的妻子介入,情变,造成杀人,碎尸,抛尸这一系列的后果而已。”我想讥笑邵一苇,这小说,开头落俗套,中间,结尾杀人抛尸这情节,和所有写小说的差不多,也不过如此吧?正在我们高声大嗓的谈及邵一苇描绘的碎尸案的当口,一个广场上打扫卫生的五十上下的老男人,拎着扫把和萁子,翻着死鱼一样的白眼球,正乜斜着我们。我仔细看去,这个老男人身旁的一个老树上,赫然一个硕大的树洞!这个树洞就是曾经被抛进去刀小红尸块的那个树洞!我忽然有一种不祥的感觉。我突然问道:“老师傅,你每天几点起床打扫广场卫生?”老男人仍不做声,一双阴鸷的目光,狠狠的盯着我们。我故意试探的问:“老师傅,听说,这附近有个树洞,能领我们去看看在哪儿吗?”老男人翻了翻白眼球,仍不做声。邵一苇扯了扯我的衣襟,示意我们该转头往回走了。我们便转身往课堂的来路返回。离开老男人一段路程,邵一苇说:“喻老师,别问了,那个打扫卫生的老男人,恐怕是个聋哑人。”“哦,一苇,你比我有洞察力哟。不过,据我观察,他是故意装的,其实,他就是一个正常人”我说。邵一苇问:“怎么讲呢?”“我和他讲话,他是听得见,有反应的。”我说。邵一苇说:“还是你老兄观察的仔细。你老兄盘问他的目的是?”我不想对邵一苇隐藏什么,我回答道:“我是想,既然这里有打扫卫生的,那么,凶手往广场扔了好几包碎肉,难道,打扫卫生的会发现不了?再者,扔在这里的碎肉,其中有一包,是扔在树洞里的,如果凶手,不,准确的说是抛尸块者,若不十分熟悉这里的环境,不知道这里有个树洞,怎么会那么凑巧扔进那个树洞?我问那个老男人,是因为,我感觉到,这个打扫卫生的老年男人,或许会提供线索,也可能是知情者,再深入一点儿来讲,会是帮凶或者凶手!”邵一苇笑了,说:“你是不是看谁都像凶手?或者说,看谁都和碎尸案沾边儿?”我说:“可不是你说的那样,我有一种预感,那个老男人有问题。而且,按我的侦查思维,像这类人,最容易被忽略,也很容易作案。他肯定住在这儿附近,甚至是独居。可能还会有一辆三轮车。至于棕绷床,那是普通人家习以为常的。最主要的是,他有很随意的机会,与刀小红遭遇。还有他有足够的时间,来控制刀小红,杀害刀小红和处理尸体。”邵一苇说:“听你一推理,我真觉得你说的像那么回事。不过,这样生活条件的打扫卫生的老男人会有电冰柜用来冷冻尸体或者是尸块吗?会有热水器来煮烫尸体或者尸块吗?”我反驳邵一苇,说:“谁说冷冻尸体尸块就非得用电冰柜?谁说煮烫尸体尸块就必须得用热水器?”邵一苇说:“那,在你看来,是用什么?”我说:“按现有的法医痕迹检验来看,并不能说明尸体或尸块被冷冻过。至于煮烫痕迹,随便有口锅,随便烧些开水,就能做到。”邵一苇说:“你老兄说的也是,那么,我权且相信你说的扫卫生的老男人有嫌疑,那么动机呢?”我说:“一个独居的老男人,深夜遇到一个年轻的女学生,难道不会有动机吗?”邵一苇说:“太落俗套了,又是劫色。就算是劫色,那么,为什么要碎尸那么多块儿?难道是仅仅为了抛尸方便吗?如果是为了抛尸方便,切割十段二十段也就足够了,没必要切碎到二千多块的程度,这可是世界上仅见的碎尸最细碎的案子。”“这个吗,正是本案诡异之处,需要继续侦查推理。”我用了个拖刀计,回避邵一苇的尖锐问题。说着,说着,我们已经走回到了教室的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