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奇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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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给我以四月永恒。

    我一直在,寂寞盛开成海;我一直在,思念泛滥成灾

    我在去年还是如此美好的,即使是清明节的日子里,在黑夜的长街面部极其扭曲的再一次痛哭失声。

    一切皆因上午的时候瘦瘦告诉了我,他刚刚已经回家了。

    因为喜叔也要回家扫墓,他没有买票,坐着那辆豪华汽车跟着回家了。

    如果你当时在场,一定会看到一个绝望的,夹杂着一丝无力的哀嚎的,妆花的像鬼的女人正在抽泣。

    然后笑一笑,一定会猜想,又有个傻帽被甩了。

    这个傻帽就是我。

    这样的哭泣我不知道多少次了,但是我知道,这一次哭泣,包含了我长久以来,一直都想有的情绪。

    我终于把我爱他变成了永恒。这一别,终于把支离破碎的感情作为了永恒。

    甚至有点庆幸,如果时间倒回去,上午八时我起床对着镜子化妆,准备去找他,跟他说,回来吧,难道你不怀念吗,回来吧,我可一直在等啊。

    如果我做了,肯定我也想抽自己一耳瓜子。

    哭完之后我笑了,上帝待我不薄了。让我在最后的最后,保全了自己仅有的一点卑微到尘埃的自尊。

    虽然是以这种遗憾的方式。

    而我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起自己追求他时,放弃后对他说的一句话:爱很微妙,要有感觉,要有了解,要有默契。我会因为你一句话而死掉,又会因为你另一句话活过来。对不起,我不愿再这样了。

    虽然是我先追求的他,可是先表白的人,确确实实是他。

    那个七点以后的时光,在我初中同学家附近的五月医院门口,在昏黄的路灯下,我看到他的脸,很坚决的说好要一起。

    还是提出了能不能抱抱你的请求,交代了自己的第一次拥抱,打开了爱情的序幕。

    所以才会有今天我在同样的地方,无论做多少挣扎,那些远去的,都成了永久。

    我哭着跟陈邱敏诉苦,却一直抽搭着,竟然到了说不出话的地步。

    她搂着我的肩,对我说,别这样好吗,不过是分手而已,谁没有过呢。你不能够拿不吃饭,不睡觉,甚至哭泣,自闭来折磨自己。你想想,你这个样子,该有多少关心你的人会担心。

    我擦干眼泪,继续抽搭着口齿不清的说那你呢。

    她拍拍我的头,傻姑娘,我也担心你啊。

    那天是她第一次与我讲那么多的话,她从喜欢我的热情开始讲起,然后讲到生活的不易,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受生活给我们的所有。

    而且还有几天我们就可以与这里告别。我也将与她告别。

    我和陈邱敏在一顿海吃海喝之后,她踏上了去江苏的路途。我和沈月见一起去送她和她男朋友,她搂着我,说,遇见,真舍不得。

    我笑得很生硬,嘴巴却只能够颤抖得说出一句保重,然后悄悄在她口袋塞了一封我写的信。

    看着那个带给我无限安慰与温暖的人转身上了车,心里一阵失落,感慨以前自己太傻太天真,以为不会有离别,怎奈现在一个转身,就是一辈子。

    她看完信给我发了条短信。

    短信里写着,我们本来就是闺蜜啊,遇见,你不要害怕,你还有我。

    突然想起在某个平凡的夜里晕车的她陪我坐了半个多小时的公交到达有志青年工作的汽车公司,却没有见到有志青年。

    回去的路上,我们踱步在大马路上,她跟我讲她的家庭,她爸爸说她叛逆,养不家,还有她姐姐,带她去到浙江,然后丢下她独自跑到广东。

    她又跟着来到广东,而姐姐已经要嫁人了,嫁到了云南。

    她说后来到现在已经三年不见她了,有时间真的要去看看她,以前一起工作的日子再也不会有,那些在单车上的日子,再也不会有。

    我当然懂,单车是一个浪漫的词汇,我终于开始承认。而且平凡。自己经历的,仅仅只是大海里的一瓢。

    后来看见小区门口的黄角兰,她说好香好久没看见了。于是我们穿着高跟鞋在那里一起一落的伸手去摘它。

    她笑的很开心,我望着她,似乎懂得还有什么值得我去珍惜。

    想起这些以后,我没有再哭,阴霾过后,抬头发现,天依旧那么蓝。

    我没有急着找工作,我每天都窝在家里看书,睡觉,看电影,只有吃午饭的时候才下楼,有时候爸爸会回来,我们吃饭都很冷漠。

    他偶尔问问我有什么打算,我说还没有打算。他重重地叹了口气,一个劲的摇头。

    我扒着饭看着爸爸,我开着玩笑,爸爸你不会被我气得老了吧,陈邱敏上次还跟我说你年轻的很呢。

    他无可奈何的望着我,忍住了笑。

    我知道他很生气,但是他几乎已经不对我发怒。上一次是很久很久的时候,十七岁出头,我偷偷跑去纹身,倒好不好,纹在了眼角上。因为是短发齐刘海,他很难看到。

    但是始终事情会败露,我开始害怕,但我仍然不后悔。他骂我,甚至差点抽我,他摔坏了我的手机,叫我滚蛋,叫我不洗掉就永远不要回来。

    我踢了踢裤子,当真来了一回离家出走。我去了当时也在这个镇子的初中同学,何青青的家。

    离家出走成功之后,我爸爸也没再管过我。他语气开始和蔼,他问我能不能洗掉,能够洗就洗了,会毁了我。

    我没听,我时常撩起刘海观察我的海豚,蓝蓝的,我觉得很好看。我不会洗掉。

    得到宽容之后,我和何青青却是越来越近了。因为我跟她讲了他。

    我知道我这个毛病一直都在,从初中开始,我喜欢和任何人讲我喜欢一个人的感受,他如何让我心动,擦肩而过时他也偶然看了我一眼,穿了一件新衣服,讲电话时候的声音。

    从他的眼睛鼻子耳朵,再讲到他的生活,自己能够与他如何接触。

    然后便渴望自己能够像电影里的女主角一样,爱情就要绽放。

    何青青经常来我家做客,她妈妈有一辆电动车,在第一次联系约好见面的商场门口,她骑着车带我去修她的手机之后,她经常带我去兜风,去吃好吃的。

    有时候我休假,会请求她带我去偷看他的马路对面看坐在店子里偷懒嗜睡的他。

    她指着他,说,遇见的心上人哟,就在眼前咯。

    我看见他被瘦瘦拍了他的左肩,然后躲在他的右肩。

    然后跟他嘻哈打笑的说话,他走到门口准备开车去送货,从打开车门再坐到驾驶座,然后扬场离去,我一阵失落。脑子里全部想的都是如何让他能够注意到我。

    思绪一下子来到现在,我看了看严肃起来的爸爸,又看了看碗里的饭菜,再也没有夹起来吃的欲望。

    在我给自己放的假期里,除了吃饭,还有就是看我写的日记,十五岁和十六岁。

    我记得我说过,和他一起之后我变得很懒,什么都不想做。而分开了之后,我又开始做以前我经常做的事,但是,仿佛是有什么东西搁在心里,已经不同往日了。

    我在一场美梦里梦见了红雨,我十五岁还是在校学生时在广东第一次过春节遇到的一个好人。而她也的确配得上这个评论。

    我是那么的对一切充满了好奇。

    我在2011年2月6日的日记里写着,我的世界里总是缺失,我不知道那是缺少了一份什么样的感情。直到我遇见了红雨。红雨是一个眼睛小的女孩子,白皮肤。这是我在广东过得最好的一天晚上,红雨带了我们去酒吧的舞厅跳舞,与以前去ktv唱歌一样,我像一个小孩子一样面对着眼前的一切都感到新奇。

    我开始很思念这个许久不曾联系的女子。

    我在日记本里多次提到过她。说羡慕她的洒脱,一会去这个城市,眨眼又去到另一座城市。

    直到她去到了BJ。

    她跟我说开始喜欢上BJ这座飞满杨树毛毛的城市,她说会在那里呆很久很久。

    于是我心心念念着去到中国的首都,沿着她的步伐追逐。

    第一次跟爸爸妈妈提出要去BJ遭到拒绝之后,我后来的每一次都成了无稽之谈。

    在和他第二次闹分手之后,我说,终于可以去我憧憬的BJ旅行。

    后来他来和好。再也没有提起过BJ。

    不知道红雨心里怎样想,我一次又一次的违反约定,只是因为我不敢,我不敢跨出那一步。

    而现在,我的热情被击退得一点都不剩。我发现我对BJ已经不那么向往。甚至之前因为追流星雨想过去深圳的东部华侨城,还有厦门的艾利斯顿,和厦门的鼓浪屿。

    以及就算出国不太现实,去武汉大学看一场二月樱花都开始模糊不清。虽然一次又一次听到动漫迷们说的日本东京的樱花雪有多动听。

    有的人活着,但是却已经死了。想起郭敬明写的这一句话。想起有负于别人,我更加颓废。

    我还活着,但是却已经死了。

    四月中的时侯,家里确切来说是有了一点变化,大爸爸(也就是哥哥的妈妈)也要搬家了,爸爸妈妈都去帮忙,他打电话叫我从楼下下来的时候语气平缓,但是就是能够让你听得出他很不高兴。

    也许妈妈骂他了。每次妈妈都会因为我的事情闹翻天。我都叛逆的不听话,左耳进右耳出。

    我关闭电脑,换下睡裙搭在沙发上的时候,我撇了一眼这件算是性感的紫色睡裙。很平缓。心底却能够清楚的记起当初买下它的日子,当初的心情,以及当初的旧房子与当初的相遇。

    老爸叫我也去帮帮忙,我就坐上他的摩托车出发去大爸爸家,爸爸穿着那件我和他一起挑选的361的T恤。

    去的时候经过第一次接吻的小巷口,在一栋公寓的角落延伸进去,那里之前还有一颗长满黄皮的树,还有一辆爬满藤蔓的看不出什么牌子的小车。

    反正肯定不贵,我每次经过都会观察一下,这么久都没人移动,会不会一打开车门就发现一具尸体横躺在里面,腐烂不堪。

    所以说,我和他还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再也没觉得这里很值得纪念。

    而且墙壁上还到处贴满什么病,什么寻人启事,什么招工启事。乱七八糟。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到处都是回忆,而且那辆车已经不见了踪影,看起来美观许多。

    巷子口很窄,爸爸转弯很慢,我闭上眼都能够感受到当时的吻,那是付诸太多感情与激动的吻。

    同乐路一巷七号,我刚刚出社会的日记里都是这里的故事。

    我在2011年5月18日的日记里这样写着。我觉得同乐路一巷的空气像是与世隔绝了,隔绝了喧嚣,隔绝了吵闹,隔绝了灰尘。风很大,很舒服,有很多植株。不同的房子里有不同的人群。有一栋楼内有一个没有头发的女人;有一栋楼内有一台液晶电视,全家吃饭时都在看着新闻和球赛;有一栋楼很神秘,有一扇像监狱一样的门;有一栋楼有复古的盘旋的楼梯;有一栋楼里住着一个会打狗狗的大汉。

    帮忙把一些小东西搬到大货车上面去了之后,宣布一上午彻底结束,这里的记忆也要结束。

    楼上的广西小妹妹被奶奶背下来玩耍,她还是那么瘦,很像营养不良,她很喜欢对着我笑。

    大爸爸哄了哄她,给她吃糖。以前最喜欢发糖或者什么吃的给她,姑爷总是不高兴,说又不是自己的孩子,以后她得把我们的家当成是她的。

    后来也确实发展成了这样,两三岁的她一下楼就往冰箱跑,要去找东西吃。

    姑爷拿她没法。小孩子确实是可爱的。我从她还不会说话一起相处到会喊妈妈,最会说的一句就是四川话的狗狗。因为大爸爸之前养过一只狗,她每天都教她说这句话。

    这里的院子很宽敞,厨房和大厅就在院子的两头,下雨的时候吃饭都要打着伞把菜慢慢端过来,端过去。

    就在这个院子里,还举行过一次烧烤大会,我把他都带来了。我的全部家人都知道了他。

    他很会说话,又对人亲切,会做很多事情。大爸爸和三爸爸都觉得他不错,爸爸妈妈则考虑的多一点,因为地域距离太远了。

    现在是终于不用担忧这样的事情了。但是我以前很怕,现在却成了一个不怕面对这些问题的人。

    大爸爸的新家很大很干净,两室一厅,挨着江边,在房间的窗户可以看到不远处八千多米长的大桥。房子旁边是一条类似人工河之类的东西,有很多的芭蕉树。

    这让我想起了被一个三十多岁的离婚男人拐跑的何青青。

    何青青的家附近也是到处都是芭蕉树,不过地区不一样,她是在轻轨站附近。

    何青青长得微胖,所以不怕冷,我经常这样说她。在去年早春的时候,我还在穿着长袖衬衣,她就已经开始穿短裤和连衣裙。

    她问我哪里好玩,我说江边吧。我说我以前坐过私家车去中山,经过江边,那里有一个八千多米的大桥,从上面看到江面实在是太美了,波澜不惊。

    何青青比我大一岁,刚好成年,而我要到年底才成年,也就是传说中的世界末日后不远。

    我说我要在十八岁谈一场恋爱,她就帮助我带给我一段唯美的恋爱。那时我短发及耳际,她长发及腰。她嚷着要减肥,而我却越发消瘦。

    电动车被她妈妈骑走了,但她很神奇,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辆单车之后,我们就踏着风去江边,去坐轮渡。

    洛葳跟我说老家举行了风筝节,而我却越来越不想回到那个地方。

    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和他处到了朋友的阶段,我知道了他的名字,知道了他的年龄,他是广东哪里人。他还知道我给他乱取外号,还打趣我说,小短发就小短发吧,总比瘦瘦好听,哈哈。

    这些都足以让我心动不已。

    而那个时候,我通过何青青的帮忙,把写了好几张纸才觉得可以送出去的扣扣号和电话号码递给她,然后她到了他工作的五金店,放下纸条,很淡定的说了一句,我朋友想认识你。

    后来他跟我说起来的时候都笑得不行,说我真的没见过比你更单纯的人,不敢还叫别人给你送,当时喜叔都在旁边,我以为是顾客要买东西,正准备打招呼,她就把纸条放下了。当时我脸都红了。

    也许我当时是很单纯,他说他脸红的时候,我竟然会开始害怕我从中间搭了一根线,让我初中同学和他反而撮合在一起了。

    实际上证明我的臆想是很荒谬的,因为原来瘦瘦早已对我有所印象,我就猜想瘦瘦是把我当成是情敌吧,他竟然知道我每天都在观察小短发。是他告诉他,肯定是我指使何青青送的纸条。

    那个时候我的网名叫蓝色气球和苏夏。瘦瘦就报复我,给我取小名叫蓝天白云。我上班仍然每天很多遍的经过十字路口,他都会如期出现在门口。

    就算不在门口那也没关系,瘦瘦会看见我,他们是一个地方的人,可是他只会用标准的普通话跟他说,蓝天白云来咯,蓝天白云来咯。

    回回把我气得要死。

    可是却能够换来片刻安宁,那是因为他会停下他手中的事,看我一眼。

    在我眼中,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而且何青青已经是名花有主的,那个男的我不知道他施了什么蛊,让何青青这么死心塌地。三十岁,收入良好,离过婚。这些都不在话下,可是她竟然让一个比她矮的人虏获了芳心。

    回回拿我当挡箭牌,和她老妈挥挥手,明目张胆地出去约会。

    不过那男的对她确实也不错,买很多衣服给她穿的花枝招展,让她化装打扮。经常一起喝奶茶的时候在我跟前说她如何可爱。

    面对这样甜蜜温馨的一幕,再面对我惆怅不展的人生。我还能够说些什么呢。我是嫉妒的。

    于是我发表了一条状态,我说别人在我面前说他女朋友怎样可爱的时候,你猜我什么感受。

    他看到了,绝对是。所以因为我的贪婪,把我们的关系搞得冰冷。在他跟我说,遇见,家里人不许我娶外地的女生。

    面对这样的情况,每个人肯定都会想,到底是你娶媳妇还是你家里人娶媳妇,然后死扛到底也不会捅破自尊跟他说话。

    我也做到了这样,却慢慢才发现,那是他第一次这么亲切的叫我的名字。

    所以我和何青青在江边骑单车的时候我是忧伤的。

    一边忧伤着万恶的世界,还有即将逝去的青春,我还是会很想说一句俗不可耐的话:我想早恋,可是已经晚了。

    再看看完美的何青青,和她走在一起,我简直自卑的要命。要是路人回头吹一个哨子,我都嫌刺耳。

    我在单车的后座开始听歌,看几日来和他鲜少的对话信息。有一次路过他寝室,看到他正在搬东西,他夸奖了我穿的李宁的黑色运动衫很好看。

    何青青偏着头问我在干嘛,我如实说了,我问她你觉得我穿裙子会不会很好看。

    何青青点点头,嗯,小短发会很喜欢这样的你,哈哈。如果有丝袜,直接去宿舍找他,或许会更快把他降服。

    我被这小妮子的大大咧咧折服了。

    突然短信铃声想起来吓了我一跳,是张靓颖唱的如果爱下去的副歌部分:很久以前如果我们爱下去会怎样,最后一次相信地久天长。

    短信是他发来的,我看了看时间,傍晚六点五十分。

    他说,喜欢小短发的女生,你在干嘛呢?

    我永远都记得那一天,3月25日。晴空万里的日子。

    我惊呼起来,小短发是喜欢我的,何青青,小短发是喜欢我的。但是何青青的提醒让我又陷入窘境,那是因为上午他在网上发表的两条状态直接让我从无限希望再到深谷。

    第一条是十点多,我记得我是在九点多的时候发表的说想去放风筝。然后他就发表了一条状态,内容是一句很短的话,其实我想说我陪你去。

    还有人给他评论问去干嘛,果然如我所想,他说去放风筝啊。随即他又发表状态,说长了痘痘没人要了。我还是厚着脸皮给他评论了一句,说,我要。

    他回复了一个龇牙的笑,就像第一次和他聊天,等到十一点多才收到他的一个白眼,3月8号收到的一朵玫瑰一样开心。

    可是好景不长,接着又有一个女的给他评论说她要,他竟然还回复说是不是啊,然后那个女的说是的啊。

    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对话,又让我们陷入僵局。我发誓,我再也不要跟他说话。但是没能成功。

    我回复他说,关你什么事。

    很快手机里那首歌又开始响起,我打开手机,一看到短信我都能够想象到他那得意洋洋的样子,我跟着笑了。因为他猜中了我的心事,他说,怎么,是不是吃醋了?

    我说我吃什么醋,我们是朋友而已嘛。

    他回不是朋友。我说那也不是恋人。

    我知道,就是这个时候了,我让何青青掉头快点回家,在何青青的抱怨声中,我收到了这样的短信:我想过了,我要和你在一起。

    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

    我回拨电话过去,他的声音有点急促,他说他在去我家的路上。我也激动地颤抖,我说我没在家,不如你在五月医院门口等我吧,我马上就来。

    何青青的家不远就属这个标志显眼易找。

    在这个不平凡的夜晚,我终于切切实实的感觉到了春天。

    我每天都经过十字路口,若你在,我会假装看你一眼。如果你不在,我有多想这条路再回去走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