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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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这年正当春深时节,邵云请了两天假回故乡丹徒去,因为有人从乡下到上海,在电话里捎给他一个消息,说他那孤寡的外祖母病在床上。这世界上,可以说他只有外祖母一个亲人了。他怀着思念和激动,立即踏上回故乡的路。头天晚上他来到火车北站,乘夜间的一趟车,天色刚明时在镇江下车。赶到轮船码头时,侯船室里还没有多少人。他很庆幸没有拉下早晨的小客轮。

    天大亮了。邵云夹在熙攘的人群中走上轮船的时候,在偶然的一转身之际,似乎发现吗,正在往趸船上走来的人群中,有一个似乎有点儿熟悉的人影一闪,却又被拥挤稠密的人群遮住了。他也并没有太在意,便顾自挤往船的另一侧船舷边。船开之后,他便凭栏远眺镇江的风光,远眺焦山、北固山。忽然他的肩膀被人碰了一下。船上人很挤,他仍然没有介意,依旧远眺镇江风光。但是他的肩膀又被挤碰了一下,并且一个悦耳的笑声就在耳边。他一转脸,竟意外地睁大了眼睛:“景菲?”

    景菲手扶船舷栏杆,笑道:“惊讶么?意外么?”

    “你怎么来了?”

    “你回家探望外婆的病;我回父亲的故乡——给祖父祖母扫扫墓,这不快清明时节了嘛。”

    “怎么没听你说起?”邵云道。

    “我也没听你说起要回家看外婆呀。”

    “我是昨天下午接到一个同乡的口信,连夜赶往火车站的。”邵云道。

    “你的孝心让人感动,真的。不过我也是临时决定的。听说你走了,我搭夜车赶到火车北站,想同你一道搭火车的,可是在火车站没有找到你。你当然是已经搭前面一趟车先走了。我拉后了一趟车,刚刚赶到码头。要是再晚一会儿怕就搭不上这班客轮啦。”景菲很快地说着,她显得那么兴奋,脸上洋溢着青春的光彩。

    “可是,你临时决定回故乡……扫墓?”邵云侧身向着她,微笑着问;他的目光告诉她,他知道她此行的用意。

    景菲飞红了脸,道:“是的,我这么说。但是你自然可以作其他的理解——呀,焦山真美呵。那满山绿荫之上,亭阁楼台色彩分明,山下是悠悠江水,可真是一幅立体的画。”

    邵云道:“乘着轮船,从焦山下经过,其实也是一种享受——象是从一幅巨大的画屏前游弋而过,是么?”

    “不过我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这样乘轮船从焦山下经过了。算起来,我乘船从焦山下经过,连这次好象也才三次。第一次还是我才几岁的时候。那时候祖父、母都还在世。爸爸和妈妈带着我来乡下看望祖父母。那是一九五三年吧,在我的记忆中已经相当遥远了。第二次是一九六零年,那次是随父亲来乡下走动走动,去祖父母坟上扫墓的。但是那一次的故乡之行留给我最深的记忆,却不是如画的江山,也不是祖父母坟上那繁茂的绿草,却是那位讨饭读书的才子少年了。”景菲说着,声音禁不住微微激动起来,“也许正是为了最寻那个永恒的记忆,我昨天夜里才那么不顾一切赶往火车北站去,赶往镇江来,赶上这班轮船的吧。”

    邵云的眼里流露出内心的深沉和感动,说:“谢谢你……”

    “谢?为什么要谢?现在我只需要回忆回忆几年前那次永不会遗忘的第一次会面。”

    “是……”

    “那时候,我在景家庄房东大门的门口,只注意到你在西大门口,一位大妈向你碗里倒一碗稀饭。开先我根本没有想到你是在讨饭。你的脸上有一种气质,那气质不是乞丐所能有的。你接受别人的帮助,态度平和而有礼貌,不见丝毫的卑屈。你的穿着虽然带着大块的补丁,但是让人觉得,清贫之中有一种清逸的神采。我当时想,你肯定是一个高中学生,或是一个小学教师;并且那时候,我很自然地联想起了吴敬梓的王冕了。觉得你的气质挺像那个王冕的。后来,当我回忆起当时你的形象时,我又很奇怪把你同旧小说中写到的一些出身于高贵门第却又不幸落难的才子联系在一起了。你留给我一个从来也不曾有过的形象,现在想来,那形象竟还是带着某种艺术韵味呢。在上海,在生活中,在我的周围,不乏那些生活条件优裕,生得白白净净又自命不凡的新式公子哥儿,可是他们却常常让我觉得龌龊讨厌。可是奇怪的是,那次我只从东大院门口向西大院门口那边看了你几眼,便觉得你完全是另一世界中的人物。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当我听说你是在讨饭读书的时候,我真想哭,大声地哭一气,为你,为我心中所感到的一一种不公平。同时我也第一次领略到了,什么叫做肃然起敬。我不迷信,可是在那一刻,我却在心里祈求你的祖宗能保佑你,甚至也祈求我那在九泉之下的祖父母也把他们那厚爱我们的心分出一片来,保佑你。现在想起来,那已是好几年以前的事了,而且是极短暂的一刻功夫中的内心活动和情感,可是它却在我的记忆中刻得这么深,这么清晰,我只要一回想起那一刻的事,我就像又完全重新置身于那一刻之中了。你说,人也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灵吧,有时候再不好理解;自己也无法理解。那次从故乡回上海以后,你的那个清贫而有特别风骨的侧影形象,总是时时在我的记忆中浮现出来。后来我常常同爸爸谈起你:不知道那个不知名的陌生少年现在怎样了,他还在讨饭读书吗?他能一直坚持到高中毕业,直到考取大学吗?有时候,我很后悔当时没有问你的姓名,若是那时候就知道你的姓名,我很可能会给你写一封信去,鼓励你坚持到底的。后来在中文系与你同学了,在我心里,又产生了一个奇怪的联想:我总是把你同那个讨饭读书的少年联系在一起,希望你们就是同一个人。可是谁知道,原来我的联想竟正中事实呢。世界上有些事情是很奇怪的,你希望它怎样,它果然就是怎样的,好象,冥冥之中,原本早就是定了的。你说是么,邵云?”

    景菲深情地瞧着邵云。邵云看见,她的脸上,正有两道泪迹在闪光;景菲看见,邵云的眼里,也正蓄着泪水。景菲用手帕将自己脸上的泪轻轻地拭去,细声地说:“这一年多来,我常常想,什么时候,我要把我几年前那短暂的一刻功夫中的感受告诉你,不是为了赢得你的感激,不是为了让你觉得我是一个有情感的人,真的,什么目的都没有,仅仅是想告诉你。今天,能在这船舷边上,能在与你同去故乡路上,面对着故乡如画江山,向你说出我早想说的这番话,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幸福”。

    邵云蓄满眼中的泪水,忽地象两条发亮的泉水从山崖上挂下来那样,从脸上一直挂到下巴颏儿上。他把脸扭过去,朝着大江,声音发涩,轻轻地说:“我……也是。”而后他们都什么也不说了。他们紧挨着身子,站在船舷边。前方,有几条木船在悠然地顺流而行,客轮响了两声嘹亮的汽笛。沉默使他们的心情略略平静。

    景菲说:“但是我不知道,几年前在景家庄房,我曾经留给你怎样的印象?我很想知道的。”

    邵云道:“初识的情景永远不会忘记的。其实,你见到我,已经是我见到你之后了。”

    “真的么?”

    “那次我讨饭,在景家庄房是从东往西讨过去的。我先来到东大门。那时候,你同你父亲正在东大院里。那时候,我倒没有十分注意你父亲。记得那时你穿着一件玫红色春装,正侧身站在那个大月亮门里向院子的深处望着。脚上穿着半高跟的栗色皮鞋,漆黑的头发在脑后紮成一束,面孔粉嫩透红。在你的侧影后方,是那栋深暗色的古老的大厅。那大厅的深暗的色调把你那个玫红而伶俜的身影衬得越发清晰醒目。在一个乡下穷学生眼里,这样的身影无疑已经具备了非凡的力量。乡下人总是称那些不同凡响的美丽的女子叫作仙女下凡的。当时我就有这种惊叹。虽然只是匆匆一瞥,当时一种优雅而高贵的气度却永远不磨灭地烙在了我的记忆中。自然,除了永远的鲜明的记忆之外,还有一种想法,那就是:世间,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太远了,我同你,虽然只隔着那么一点距离,但这一点距离却是一个乡下穷学生永远不敢设想去一次逾越的。后来,我得到了一条羊毛围巾和一套冬衣,知道是那位带着一个美丽的女儿回乡下来的先生送给我的,于是在心里又添了一份感情,那就是:感激;决心不负先生的善意。除此之外,再别无他想。”

    “你不曾想象,将来我们应该联系在一起?”

    “没有。如果有,那也只是我读书感到疲劳之后的一种偏离了理智的妄想了。人的思维中是经常出现妄想的。”

    “妄想的出现也是思维的一种难免的现象”景菲说。“而且,自认为是妄想的东西其实倒很可能是平常的哩。”

    “现在看来也许是这样的。可是在当时,我确实不曾发生这个妄想。当我在景家庄房东大院里第一次看到你的身影时,虽然不自惭形秽,但我还是匆匆地离开了东大门,往西大门去了。你留给我的印象于是便是:一位先生的美丽的女儿,一位气韵优雅的名门闺秀或才女。自然我倒是想过,将来如果有朝一日我能成为作家,我想我应当在我的作品里写进去这位姑娘和她的父亲,以表我对他们真诚的感激和怀念。景菲,要是那时候,你就给我写过一封信,该多好!”

    景菲也陶醉在神往中,说:“是啊,那样,我们一定会相互了解得更多的。很可能,出于一种热情和崇高的追求,我会经常给你寄钱,帮助你,同时也用自己的行动给自己写出一段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一个美丽的传奇故事……”

    她抬脸瞧着他。即使现在,邵云还是能从她的眼里看出,她对崇高精神的向往,一种美好的追求……邵云的心里,现在激荡着一种强大的热情,一种难以抑制的激动。他想把她紧紧地揽进怀里来……

    这时候,轮船的汽笛鸣了三下。船上广播通知人们作好下船的准备。

    “到了?!”景菲又惊奇又兴奋,“真快!”他们一齐抬眼望故乡。堤岸呈巨大的弧形,缓缓地迎向轮船。景菲振奋地指着岸上向邵云说:“你瞧,这堤岸,那么大一个弧形,你说它象什么?”没等回答,自己说,“象是故乡的怀抱!”

    邵云道:“怀抱?啊太好了,真的是一个巨大的怀抱!”

    船一拢码头,他们便首先跑下跳板,奔向了故乡那个巨大的怀抱……

    走上堤岸,顺着堤岸走去一段路,终于走上一座小山岗。景菲却有些微喘了。他们于是在这小山岗的半腰上坐下来小憩。小岗下方是一大片平畴,油菜花仍旧开得旺盛,在阳光下金灿灿的一片,耀眼炫目。

    “我又看见了故乡的春天,真美!”景菲说,“这么开阔,这么恬静!”

    他们挨得很近地坐在那儿,都感觉到自己沉浸在一种美妙的氛围和情感中,仿佛他们也融入了那片花海之中。密蜂的嗡嗡营营之声就在耳畔;油菜花的香气也融在空气中。她坐得离他那么近,他感觉到,有几次,她的手指仿佛是不经意地碰到了他的胳膊、肩头和身子。她的脸朝着他,那眼里流露着热辣辣的勇敢,燃着一片金灿灿的火焰,那火焰显得那么大胆而又带着些许的幽怨——然而无言。

    邵云在这目光的直视之下,心里砰然地跃动着,竟禁不住低下头来了。他忽然感到自己的胳膊被轻轻地拧了一下。他有些吃惊地朝她抬起头来。可是她却已站起来,他只见到她那张微带着嗔怨和委屈的脸,只一闪,便从他面前闪过,顺着小路跑下山坡的另一边去了,乌黑的秀发在她肩后一耸一耸地跳跃,象一团乌亮漆黑的火,跃动在那片油菜花辉煌灿烂的世界中间。邵云此刻只觉得有一股热血喷涌上来,一时间浑身仿佛湧起无限的力。他猛地呼喊一声:“菲菲!”便也站起来,冲下山岗去。

    他奔得那么快,以至忘了惯性的力量,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运动,就在要超过她的时候,忽然摔倒,并且从路上跌进油菜花中去了。景菲吃惊地尖叫一声,跑下去扶他,却被绊了一下,也摔倒了,恰恰摔倒在他旁边。待她稍稍镇定下来之后,才发觉竟那么巧:他们都侧身并排躺在这金灿灿的世界里,并且头挨着头,脸挨着脸。他似乎抱愧,但是惊喜,她则惊喜而羞涩。他们惊惶而意外地对视了一会儿以后,谁也没有爬起来。终于,他笑了,她也笑了。他的脸上那么溢光流彩;她的脸上那么绯红妩媚。他的目光热烈地乞求;她的目光在急切地期待。

    他终于向她伸出了长而强健的胳膊,把她那颗可爱的头颅紧紧地揽住,揽过来。她温柔地服从他。两颗年轻美丽的头颅通过唇的吻合而久久地连接在一起。世界消失了,金灿灿的海消失了,天空中悦耳的鸟鸣,也消失了,除了两颗年轻的心的狂跳和柔唇的胶着般的热吻,一切,差不多全都消失了。

    当世界重新恢复了它们的存在的时候,邵云却忽然发现在小山岗上,正有一个年轻的女人在慢慢地走下来,并且走下山岗以后,顺着那条小路在向他们走来。没走几步,那年轻女人便立住,朝他们这边痴痴地望着。邵云和景菲从油菜花中间站起来,装作并没有瞧见那女人,顺着那路往前走。他们走。那年轻的女人也跟着走。景菲终于忍不住,几次回过头去瞧那女人。

    “那个女人老是跟着我们,盯着我们看……”她颇不自在。

    邵云停住脚步:“那我们让她先走过去。”

    可是那女人也停下脚步,远远地站在那里朝他们看。

    “他像是有什么心事似的。”景菲轻轻地说。

    “一个同村的人,邻居。我读初中时候的同班同学,她叫吴爱珍,绰号大棉裤……”邵云轻轻地告诉他。

    “大棉裤?”景菲差点没笑出声来。

    “她小时候,家里很穷,从秋天到冬天,一直穿着一条棉裤。棉裤脱了,就穿单裤;单裤脱了又换上那条棉裤。她妈妈给她把那条棉裤做得很长、很大。我记得她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就穿着那条大棉裤。那时候,她象是给扎在一个大棉花包里似的,所以同学们都叫她大棉裤。后来上初中了,她人长高了,那往年总是卷着的裤脚先是放了下来,后来又嫌短了,吊着,她妈妈又给她接了裤脚。这时候,那条棉裤已经显得太小太紧了。可是大家仍然还是叫她大棉裤;直到她长大成人了,村里人还是叫她大棉裤……”

    景菲却听得感慨起来了,眼里有点发潮——她很自然地想起了邵云那件与单衣轮着穿的大棉袄。

    那年轻的女人立在了远远的地方,痴痴地盯着他们瞧了一会儿,却一低头,走上了另一条田埂,不一会儿,便让长势正盛的油菜遮住了她的身影,只偶尔从很远的地方显现出头和肩的影子来。

    “那么,你同她应该是很熟悉的了?”景菲说,“怎么她看见我们,目光那么忧郁呢?”

    邵云朝远处的油菜花地瞧了瞧。那儿,在一片花的海上,正移动着胸部以上的身影。邵云感慨道:“岂止是熟悉?如果不是她父母变卦,我不会翻悔不娶她做我的妻子的……”

    景菲吃惊道:“什么?!你同她有过……婚约?”她的脸上顿时涨红了。

    “并且不是一般的婚约。当我们都还在父母肚子里怀着的时候,这种婚约就成立了。”

    “指腹为婚?”

    “是啊——她的父亲同我的父亲年轻时候是最要好的朋友。在我们才开始懂事的时候,这种婚约便由双方的父母告诉我们了。她很珍视这种关系,在她少女的心灵里,就开始维护这种关系了。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老师把她同别的男生排在一张桌子上,她不肯,她非要同我坐一张课桌不可。在放学的路上,同学们一条声地叫:‘吴爱珍!邵云!吴爱珍!邵云!’她不但不恼反而忍不住偷偷地捂着嘴笑,认为见了,心里直害臊。那时候,她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她总要带一点给我,让我在到校的路上吃……”

    景菲极认真地听着。她脸上没有感动,也不觉好笑,反倒有点不安和嫉妒似的。邵云忽然住了口。

    “你……讲呀。”

    “呵——你也许已经看出来了,少女时代的吴爱珍是很朴实而又纯真的。”

    “那时候你心里对她怎么样?希望你也说得朴实而纯真!”

    “那时候,我同她相处得很好,象一对亲兄妹。但是随着能力的增长,感情有了微妙的变化。想到我会做她的小男人,心里就禁不住象被兔子的爪子挠着似的。可是景菲,我后来并没有做成她的小男人啊……”

    景菲噗嗤一声笑了,说:“我并不妒忌那桩没有结果的婚姻。我也许还要感谢她的父母啦——后来怎么又吹了的呢?”

    “后来,先是我母亲去世了,不多久,三年自然灾害时候,我父亲又病故了。我成了孤儿,家境太苦,她的父母悔婚,把她许给了现在的男人。”

    “她已经结婚了?”

    “她的孩子也有两三岁了。”

    “她那时候对你那么好,怎么肯依了她父母呢?”

    “她开先不依,可她父母一直磨她,她终归还是依了。听说,结婚前一天,她大哭了一场,怪她父母对不起我们家。后来有人告诉我,她在服从她父母之前,曾经想到学校里去找我。那时她初中毕业后回了乡,我正读高一。她想去告诉我,不是她不讲情义,实在是她父母逼得凶。”

    景菲叹道:“她倒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女人啊……”

    “这件事刺激了我。我后来读书也就更加用功。她的父母嫌我穷,我得努力穷出头去,让她的父母后悔一生。后来我考取了大学,却忽然明白我自己不该责怪她的父母。天下哪有这样的父母,愿意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讨饭的少年呢?这也本是天下父母心呵。”

    “进大学以后,还惦记吴爱珍么?”

    “那时候,她已经结婚了;我自己被事业和未来的新目标强烈地吸引着,以往同她的事,也就渐渐地淡忘了。只不过偶尔回忆起来,不免叹息一两声罢了。”

    景菲叹息道:“可我到觉得,吴爱珍怪可怜的了。也许,对于吴爱珍来说,你还是不上大学的好。要是你当时不上高中,就招到她家里去当女婿,这样,也许她还能得着你做丈夫呢。”

    “她的父母当时也曾经有过这个想法,可是,我想念书,不忍辍学。不过当时我听信了她父母的话,停了学去她们家当女婿,那么也就绝对没有我和你的现在了……”

    “那也是……”景菲不觉笑了,而眼里却分明地噙着一颗泪。

    “我还是宁愿要我们的现在,而不要同吴家从前的那一种可能。”

    他忽地揽住她的腰,把她面对面揽进自己的怀里。

    景菲笑着,眼里含着晶莹的泪珠,注视着他那张溢着爱之光辉的脸,禁不住贴近他,吻他的唇。

    一片油菜花的金灿灿的海上,一对鲜艳的人儿陶醉在热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