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死水到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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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三百死士(下)

    整个内部结构的灯全亮了,映出身后的追兵来。陈尤道没有战斗力,不敢追上来,我们所见全是狼头人和墓碑怪,就是甲人。

    我们所见的门特多,没有操作手册,也不知哪里能通往我们的目的地。我们随便找了个门钻进去,我们几个用力顶住门。我说,我们得找到控制室。

    整个矿井的地下结构我们完全不清楚,现在连怎么找都不知道。陈东华把门闩上,我们继续向不知哪里跑去。

    眼前的地下建筑似乎是大厅之类,正中间有一块蒙尘的桌面,亮着。我们过去一看,是矿井的地形图。我用超级意识辅助记忆,很快就记全了这幅图。

    我们先抵达了总控制室,按键打开了检测员通道。

    这是整个矿井唯一可以进入输矿舱的通道,本来是留给专业的技术人员的,应该也有紧急的输矿管开关,我们没有密钥,只能用这个。

    正设定目的地时,安全管理屏幕的警报响了,显示有人非法闯入。

    离谱的是,启动SS也需要密钥,我们只能看显示源,提供的全息图像:全是甲人,直奔检测员通道而去。

    得赶紧走。我们把担架抬起,经直冲向检测员通道。又是生与死的考验,但我们已经没空想那么多了。不管怎样,我们必须比它们快,哪怕我们都已力竭。

    还好,我们确实比它们快。检测员控制室墙壁上就是开关,只不过是触摸屏式的。

    我们顺着通道下到了输矿管道,三个输矿舱正好容纳我们所有人。我们打开输矿舱,尽可能小心地把重伤员放进去,又爬上控制室研究启动方式。

    除了这个触摸屏开关,没有任何法子可以启动。再离谱不过的是,没有定时开启功能。必须有一个人在上面把开关打开。

    我们本想让舱门开着,开开关的人打开的瞬间跃下,但经过实验,如果舱门开着,开关用都用不了。

    我说,不如让我来开,陈尤道不会杀我。没有人同意,除了门外发狠的撞门声,我听不见一丝声音。

    郑恒和陈东华小声地讨论了几句,我没听清。郑恒和陈东华用力握了握手,前者走到我身边,很自然地揽上我的脖颈。

    后颈一阵刺痛,几乎在这一瞬间,我失去了所有力量。郑恒把我扶稳,在我耳边说,对不起,我们不能让你去.陈东华向我们摆摆手,说,替我望见繁星。

    我浑身没有一点力气,被郑恒抱着进了输矿舱。一声巨响,门开了,陈东华按下按钮,我看见他化为火流星。

    在这里牺牲的应该是我。为什么不是我。就在刚刚,郑恒把本该在我包里的那个针管用在了我身上。

    他抱着我,说,用上了。刚刚我和东华兄聊了两句,他说,老兄,祝你们。替我爱她。

    他对我们所有人说的是,替我望见繁星。我的泪水决了堤。

    我想起何七华对我说过,的我们把生死视为可以返程的列车,可是陈东华所买的真的是单程票。

    他甚至不舍得用一张空头支票欺骗我,就这么猝不及防地让我成为悲哀的幽魂。又是一位,我眼睁睁地看着他变成火流星,一去不返。

    我无法遏止我心头汹涌的悲痛,悲痛从心间溢出,就成了泪水。为什么会是这样。我听见郑恒悠长的叹息。

    矿舱里的两个小时,我们都一言不发,我们什么也说不出口。我所知道的最在乎我的人之一,把他自己摆在祭坛上,祈求上苍对我们的格外垂怜。

    我们逃出来了,这不是我想象的样子,却是一个团队的样子。

    郑恒说,我永远忘不了他,比起他来,我简直不配爱你。我说,可你是我身旁的唯一一个。

    我们到了目的地,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正好九点多了,干脆在轨道里休整一夜,明天再作打算。

    但我无法安眠,我脑海里陈东华无处不在。郑恒跟他们讲了陈东华的最后一句话,他说,一定要记住,我们要替他飞上苍穹,带着他的期待展望繁星,这是我短短二十二年生命中,所见到最崇高的牺牲。

    无论他之前如何待我,从今往后,我要彻底遗忘曾经不愉快的过往,只要一直铭记,他爱我,他爱所有人,我是得到他伟大的爱最多的人,这简直要连带着我也伟大起来。

    再见了,陈东华,你伟岸的光华,在东大陆的热土上,永远不会熄灭。

    虽说我今天累得不成样子,但我必须记下这一天,史诗般的一天。

    记于次日0时12分

    陈东华,生于泄漏纪25年8月13日,卒于泄漏纪53年8月12日,终年28岁。

    R.I.P

    DATE53813

    到了找出路的时候了。

    我们现在恐怕还在地下,这里到处是满载矿物的输矿舱,这东西简直无处不在。

    由于没电,我们只能用手电筒慢慢地找。有两个伤员已经可以恢复行动能力了,好事。

    现在我们有二十一位可战斗人员,七个无法行动的伤员,也就是七副担架。

    出口终究是让我们找到了,我们抬着担架小心地拾级而上。台阶尽头是一扇门,这里其实本不是台阶,应该是电动的自动扶梯,但早坏了。

    为了提防也许存在的兽化人,我上前,把门开了个小缝,门外和门内一样暗,也没发现什么异常。还好。

    我拉开门,生锈的铁门发出难听无比的嘎吱声,抬起担架出门。这是一处很像车站大厅的地方,似乎有很多块电子屏幕,还有到处呼呼啦啦飞着的蝙蝠。

    我有蝙蝠恐惧症,可能是全世界最怕它们的人之一。一只哪壶不开提哪壶的蝙蝠掠过我的脸,我不由得连连后退,失声惊叫,尽失其态,另一位抬担架的同志差点摔倒。唉,丢脸死了。还是硬着头皮走下去吧,怎么会有这么多蝙蝠。

    终于要离开蝙蝠洞了,前路艰难无比。

    其实昨天我就灵感迸涌,我要写两首歌。第一首是写给陈东华的,我暂时命名为《代我望繁星》,歌词以真实经历改编。

    另一首写给我的两只小可爱,小金珠和小银珠,它们两个让我在这段路里免于蝙蝠之抗,名字再取吧。

    有点惭愧,我不会多少乐理,幸好我听过学过的歌够多。

    我一边啃压缩饼干一边开超级意识加速编曲,超意光标带着五线谱在我脑海里自由施骋,在我的大脑中,无数支乐队演唱无穷多的曲子,寻找最最合适的那一个音。

    这些天的经历在超意光标的牵引下,化为无数缕意义的细线,编织成最最合适的歌词。毫不夸张地讲,我的脑海中,有一部史诗,无比地雄壮。

    我谱成一支凄美而宏伟的曲子,一支轻快而阳光的曲子,一共用了一个小时,十块压缩饼干。

    我的吉他让何7华拿去了,只能哼给他们听。这时,我们正走在一条地下的铁道上,郑恒问,你给陈东华谱了支曲子?我说,是。

    郑恒的洞察力相当敏锐,他说,那就当我们的第二曲吧,晚上把谱抄出来,我们讨论一下。我表示同意。

    小王凑过来问,我能不能加入匿客。我说,那要看你会什么。她说,我啥都会一点。我就告诉她,那我们讨论讨论,看能给你个什么位置。

    这时,我们终于找到了通往地上的出口,按理说,这里应该是海滨,估计在市郊,会比较安全。

    我们上到地上,第一口就是潮湿微咸的清新空气。海边的美妙气体浸润着我的肺,我那几乎呼吸了一整天污浊空气的肺。不过刹那,我顿觉心旷神怡,哦,美妙极了。

    很快,我发觉潮湿的空气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感觉浑身闷热难耐,身上单衣潮湿无比,简直是进了蒸笼。天哪,要变成唐僧了。什么破天气,亏我刚还夸了你。

    天空并非晴空万里,相反,它阴云漫漫,我们刚从黑暗的环境来此,却并不觉得睁不开双眼。恐怕要下雨了。

    我们所在的地方,极目远眺可以望见大海,可惜不过一线,没法领略它的壮美了。原先不过背景噪音般的微风愈来愈大,远天的云彩也向着一个方向运动起来,我才注意到。

    我猜这也许是台风,我们离它不远。我向大家阐明了我的忧虑,这不无道理。

    我们也许得找个地方躲起来,免得让台风刮走,虽说我们还都不确定它是否台风。

    但愿它不会把我们全刮飞。我们这么没想着,继续向西走去。赶路还是要继续的,我们想折回去,前往深井——旅联的总部,再作进一步打算。

    风刮得愈猛了,几乎让我们前进不得。看来是难再走下去了,早知道不从那里上地面了,刚好赶上台风。噫,粟安之运,何其衰也。

    讲真,这多少有种扫帚星光顾的美感。我们集体躲在一幢小楼的背风处,后来干脆翻窗钻了进去。

    外面在下暴雨,雨密得叫人看不见任何东西。我们大致搜寻了一下这座建筑,可惜没什么好东西可供搜刮,倒是找到了成片的霉菌和头大的巨型蟑螂,估计也是变异而致的奇行种。

    我们有幸观摩了巨蚁和蟑螂史诗般的会战,善于团结协作的超级蚂蚁把蟑螂们打得丢足弃翅,狼狈逃窜,虽说它明明比一百个巨蚁还要大得多——草包,中看不中用。

    好像也不能怪它们,本来蚂蚁就很强。哪怕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还是找到了点物资:千创百孔沦为蚁穴的沙发里,竟藏着两把电磁手枪,威力无穷,还能充电。看来这房主不是什么善茬。

    雨停了,风小了,我们可以出门了。现在,郑恒也有了一把专属武器,成为了新概念剑客,精通当代居合。

    房子越来越少,我们走在丘陵之间,想来是出了城。台风过处一片狼狈一到处是树杈、砖块,甚至还有倒霉的小动物。

    郑恒炫耀枪法,一枪打下一只大蝴蝶,虽说夏天不应该有蝴蝶。当然,反季节生物是后泄露时代最正常的现象之一。比起飞天蜈蚣这种无比逆天的生物,反季节蝴蝶已经无比正常了。

    好吧,飞天蜈蚣也是常见的生物,但我个人几乎没没接受它,就跟我接受不了盛夏出现的艳丽大蝴蝶一样。

    郑恒快步过去捡起那只蝴蝶,挺遗憾地说,估计是没法做成标本了。他拿着那只支离破碎的蝴蝶,对我说,安,你觉得好看不。

    确实好看,平心而论,可惜成了这样子,已经失去了观赏价值。不管怎么说,还是完整的、鲜活的更美——没有人会喜欢美人的头颅。

    我们整个队伍沉浸在幼后余生的喜悦之中,尽管我们疲惫不堪,浑身是伤,还因为逃跑方便,没有带帐篷。无所谓了。

    我们在火红的彤云下步入森林,我怀里的两只小家伙欢呼雀跃,吱吱地欢叫着。也是,它们的故乡就是森林。

    小金珠给小银珠舔后颈上的毛,小银珠亦舔之以相答,貌似写得文言了些。一言以蔽之,这俩小家伙一直你侬我侬地贴在一起,偶尔还互相锤两拳,我猜它们在打情骂俏。

    不得不说,我运气不赖,走之前并没留意金珠的性别,去了大集市居然刚好买到它的异性,小两口儿还挺般配。

    郑恒想把银珠抱走,小家秋丝毫不给他面子,咔地一口咬下去,郑某人发出尖锐的爆鸣声。

    他把银珠放回我怀里,突然长叹一声,说,大黄小时候也这样,每天咬我一次。我看见他的眼眶有点湿润。

    他背过身去,过了一会才把头扭回来,假装无所谓地说,算了,都过去了。

    我把第二支曲又改了下,让它更像是第一曲的续章,干脆命名为《我们的重生》。我想给曲子里加点小提琴,就问小王会不会拉小提琴。

    她说,我的确啥都会一点,当然也会拉小提琴。我很喜欢小提琴的音色,我问郑恒,要不招个小提琴手。

    他说,你还真打算搞古典流行啊,我说,我们什么都搞。他挥挥手,说,无所谓,都听你的,又把两只小家伙一齐抱过去。好嘛,学聪明了。

    我正式接纳了小王,说好,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借东西乐队的小提琴手了。

    呃,我们的乐器全靠借,还真是借东西乐队。这也是无法的事情,毕竟我们肯定不能带着钢琴到处跑。

    我把两曲的乐谱和歌词抄了出来,我们三个大概讨论了一下细节完善的方向,就该睡觉了。唉,可惜没能看见大海,以后有机会再看吧。

    完成于22时10分,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