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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槡树林中的女尸

    在派出所,像李剑这样的刑侦专干平时所接触到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小偷小摸的案件,一心想当刑警的李剑总是觉得不过隐。

    在1992年的8月底,也就是李剑工作满两年的时候,在李剑的辖区长乐乡发生了一起杀人案。这是李剑从警以来第一次接触到杀人案。

    作为责任区民警兼刑侦专干的李剑,第一个赶赴现场,及时疏散围观群众,拉起警戒线,然后等待刑警队的到来。

    在此同时,李剑迅速向报案人了解了现场的基本情况。现场位于长乐乡最南端的范家村附近一桑树地里,死者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女孩脖子被割,下身裸露,边上还扔着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已经确认,该女孩是范家村的范小玲。早上七点左右她骑自行车从家里出来,准备去两公里远的长乐乡农药店代替父亲看店。谁也想不到竟在离家500米的桑树地里遇害,于下午三点才被人发现。

    李剑等了差不多半小时,刑警队的领导、侦察员、技术员、法医才陆陆续续赶到现场。队长听完李剑的汇报后,先安排技术员和法医开展现场勘查和尸检,侦察员走访调查,然后要求李剑在现场附近找一个场地,最好是会议室之类的,作为现场临时指挥室。

    李剑作为责任区民警,对于周边环境非常熟悉。马上说:“离现场200米左右,有一电线厂,内有会议室,里面装有空调,条件很好,可不可以?”队长说:“可以,你马上联系一下。”

    李剑带着队长一行来到了电线厂。李剑同厂长一说,厂长马上同意了。

    到了会议室,李剑问队长,接下来他干什么。

    队长看了看李剑:“你带一个所里的联防队员,对现场附近的桑树地搜索一遍。看看有没有案犯遗留的凶器或其他物证之类。”

    李剑叫上了所里的联防队员马国民,开始了他的搜索工作。现场周围500米内几乎都是桑树地,桑树地的东边是一条小溪,小溪过去是宋溪村,南边是范家村,西边是电线厂,然后一条公路的西边是麻家村。现场西边50米左右靠电线厂有几间两层楼的房子,住着麻家村的麻老大、麻老二兄弟两户人家。桑树地的北边全部是稻田,这些稻田和桑树地基本上是范家村、麻家村和宋溪村的。

    八月下旬是一年当中最酷热的时候,桑树地里的桑树挡住了大部分的阳光,但是也挡住了本就感觉不太明显的微风。钻进桑树地里五分钟不到,就感觉有点喘不过气来,全身一下子就湿透了。在李剑的鼓励下,马国民也咬牙坚持着。两人花了两个半小时,钻完了整块桑树地,仔细搜遍了每一棵桑树,每一寸土地,可是却一无所获。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不断反复。

    搜完最后一棵桑树时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精疲力竭的李剑和马国民拖着疲惫的双脚,回到临时指挥部。

    推开会议室的门,李剑见到里面挤满了人,有分管刑警的副局长,有刑警队领导,派出所领导,以及刑警队的一些民警。个个衣着光鲜。有围在一起打牌的,有躺着休息的,还有喝着茶水侃大山的。会议桌上扔着吃完的快餐盒,地上到处是香烟屁股,把一个原本干净整洁的会议室,搞得乌烟瘴气,像猪圈一样。

    满脸像小花猫一样的李剑,看着这一副场景,呆呆地站在那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刑大队长看到李剑,说了声:“你干什么去了,吃饭也看不到你。”李剑心里很火,但还是压住了火气:“你不是派我去搜索桑树地了吗?”队长说:“搜个桑树地要这么长时间的,我以为你偷懒躲哪享福去了呐。”李剑也不客气地回敬了一句:“再躲哪儿,也不如这舒服。”方大虎马上向李剑眨眨眼:“快去洗个脸。”

    李剑气呼呼地从会议室出来,找到自来水,用手洗了把脸,然后带着马国民跑到厂长室。李剑平时下乡会经常来电线厂转转,所以同厂长关系很好。一进厂长室,李剑把厂长放在柜子里,平时加班当夜宵的方便面拿出两盒。厂长马上明白了,两人还没吃晚饭,于是立即帮他们倒来开水,还从抽屉里拿出来一袋饼干。

    李剑啃着饼干,喝着开水,等待泡面泡透的同时,同厂长聊了一些关于厂里工人的情况。还把门卫老头叫过来询问,问他有没有听到或看到不正常的人和事或声音,但并没有什么收获。厂长告诉李剑,电线厂基本以机器为主,总共十几个工人。每天八点上班,下午五点半下班。都是附近村的本地人。晚上厂里除了门卫之外,基本没什么人的,有时候厂长会睡在厂里。厂长还告诉李剑,杀人的事早就传开了,之前他也问过自已厂里的工人,也没有反映出什么情况。

    同厂长聊完,泡面也吃了,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快半小时了,李剑就慢悠悠地一个人往会议室走去。

    李剑走进会议室,大家已经围着会议桌,坐成了一圈。桌子上的快餐盒也没人收拾,大家只是往中间推了推。李剑在角落找了个位置坐下来。

    会议由刑警队长主持。先是侦察员汇报调查走访的情况。然后是技术员、法医介绍现场勘验和尸检情况。根据调查走访了解到的情况是,范小玲的父亲在长乐乡政府所在地长乐村的街上开了家农药店。因为这段时间家里农活比较多,基本上都由初中二年级放暑假在家的十四岁女儿范小玲去代替他看店卖农药。今天早上也是像往常一样吃了早饭,七点左右骑自行车从家里出发,按理十几分钟就能到达。店里一般是七点开门,然后中午十一点半关门回家吃中饭,下午一点半之前去开门。可那天范小玲到下午一点钟都没回家吃中饭。她父亲赶去农药店,见门锁着,询问隔壁的人,才知上午一直没有开门过。

    范小玲的父亲马上回家发动邻居找寻。范小玲从家里出发去农药店有两条路可走,一是走大路,那要多走一公里。二是沿小路,要经过桑树地。于是大家分两条路寻找。

    一直到下午三点,有人在桑椹地发现了小玲的尸体。尸体在离小路五六米远的地方。如果不注意,从路上经过是很难发现的。自行车扔在比尸体更远一点的地方。

    根据技术员和法医得出的情况:死者,女性,十四岁左右,仰天平躺在两行桑树地之间的干水沟里。双手下垂,两脚微分,上身衣服完好,下身内外裤一齐被拉至膝盖部位,阴部外露,但没有被侵害过的㾗迹,经检查还是处女。女孩的颈部被利器所割,造成颈动脉破裂,喉管破裂,失血而死。死亡时间在饭后半小时左右。死者双手及指缝干净。在尸体的左肩上方泥地发现一比较清晰的右手掌印,疑是罪犯所留,另外在自行车的三角架上也发现了血指掌纹。

    案情分析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是认为该案是有预谋的杀人案,脱裤子的行为只是伪装,目的是打乱我们的侦查思路。二是强奸杀人,最后没有实施奸淫的行为,可能是有人路过,怕被发现匆匆逃走。也或者是受害人被杀后样子难看,失去了兴致。李剑并没有明确的意见,他认为凭手头这些东西,两种情况都有可能,所以李剑也没有发表什么意见,反正别人把两种意见都说了。

    两种意见一直争论不下,谁也说服不了谁。但有一点大家还是一致认同的,如果是有预谋的杀人,应该从受害者或者家人身上能排出嫌疑对象。如果是强奸杀人的,基于这么一个特殊的时间和地段,案犯不会是流窜犯,应该是本地附近几个村子里的人。最后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拍板,暂时不定性,两条线同时开展侦查。

    刑警队长开始布置任务,先从持预谋杀人观点的民警中抽出俩人,由他们负责受害人及家属的调查,查一查是否有仇人之类。其他人全部到附近村走访调查。看看有没有在案发后行为不正常,或突然失踪,或在案发时间段出现在现场附近的可疑人等。而李剑和另一名老民警钱兴留在临时指挥部,作为机动组。

    指挥部最早得到的好消息来自麻家村排摸的民警。这组民警在走访时,有人反映,离现场50米的麻老大家的儿子,二十七八岁,未婚,前几天都在村里干活,今天一直没有人看到过他。

    听到这个消息,指挥部的人立即来了精神。分管局长一声招呼后,立即亲自带上所有指挥部人员到电线厂隔壁的麻老大家。大家守住前后门后,大队长带上李剑就往房子里冲,结果找遍所有房间,只发现麻老大躺在一张躺椅上,老婆坐在边上喂药。麻老大儿子确实没在家。问麻老大得知,早上七点钟就出门了,去柳宅镇下杨家帮未过门的媳妇家干农活去了。

    分管局长正想招呼大家撤离时,守在前门的钱兴发现前门口的水池里,浸了件白衬衫,捞起后在灯光下一看,发现白衬衫上有很多暗红色的斑点,很像喷溅型的血迹。